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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一、诚信、客观和公正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所有的职业活动中,保持正直,诚实 守信。
注册会计师如果认为业务报告、申报资料或其他信息存 在下列问题,则不得与这些有问题的信息发生牵连:
(一)含有严重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
(二)含有缺少充分依据的陈述或信息;
(三)存在遗漏或含糊其辞的信息。
注册会计师如果注意到已与有问题的信息发生牵连,应当采取措施消除牵连。
注册会计师应当公正处事、实事求是,不得由于偏见、利益冲突或他人的不当影响而损害自己的职业判断。
如果存在导致职业判断出现偏差,或对职业判断产生 不当影响的情形,注册会计师不得提供相关专业服务。

二、独立性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和审阅业务以及其他鉴证业务时,应当从实质上和形式上保持独立性,不得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其客观性。
会计师事务所在承办审计和审阅业务以及其他鉴证 业务时,应当从整体层面和具体业务层面采取措施,以保持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组的独立性。

三、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关注
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教育、培训和执业实践获取和保持专业胜任能力。
注册会计师应当持续了解并掌握当前法律、技术和实务的发展变化,将专业知识和技能始终保持在应有的水平,确保为客户提供具有专业水准的服务。
在应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运用职业判断。
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关注,遵守执业准则和职 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全面、及时地完成工作任务。
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在其领导下工作的人员得到应有的培训和督导。
注册会计师在必要时应当使客户以及业务报告的其他使用者了解专业服务的固有局限性。

四、良好的职业行为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发生任何 损害职业声誉的行为。
注册会计师在向公众传递信息以及推介自己和工 作时,应当客观、真实、得体,不得损害职业形象。
注册会计师应当诚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夸大宣传提供的服务、拥有的资质或获得的经验;
(二)贬低或无根据地比较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脚注信息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金龙新街528弄8112号329室
联系人:顾老师  手机:13918207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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